` 瑞金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
实训(实践)课考核实施方案
目的:
为了在全校营造紧张的学习气氛,以促进学生能够在校期间增进自己的技能水平,达到学有所得,学有所成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专业实训(实践)类课程进行集中重点考试。请相关教师按要求进行完成任务,现将总体方案确定如下:
具体细则:
1. 相关科任教师按本实训(实践)课的教学内容进行命题,数量在3—5个。难度适中,要面向大多数学生的水平。
2. 每个实训(实践)课附加一道自我发挥题,以检验学生的自身学习水平和自我特长。(采取以学生在所学内容中选取自己擅长的项目或题目)
3. 相关科任教师定好评分标准,在规定实践内交到教务处(上交电子和打印文稿各一份)。
4. 考试方式采取按学号顺序依次进行抽签的方式轮考。考场不与候场区同地点。
5. 考核评委组成:以本专业和相近专业教师为主,校领导、校行政为辅,成员数不低于5人。
教导处